黄庭坚(1045年7月28日—1105年11月8日),字鲁直,乳名绳权,号清风客、山谷道人、山谷老人、涪翁、涪皤、摩围老人、黔安居士、维摩老子、八桂老人、双井老人。官谥文节。世称黄子、黄九、黄山谷、黄太史、黄文节、黄双井、黄黔安、黄别驾、金华仙伯、豫章(黄)先生等。
北宋江南西路洪州府分宁(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)人,祖籍为浙江省金华市。北宋康州太守、宋诗开创者黄庶之次子,南宋中奉大夫、芝台书院院长黄相之父。北宋官员,北宋的思想家、哲学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、历史学家、文学家、书法家,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南宋诗家宗祖。
北宋治平四年(1067年),黄庭坚进士及第,历任叶县县尉、北京国子监教授、泰和县知县、德平镇监、秘书省校书郎、《神宗实录》编修官、集贤校理、国史局编修官、起居舍人、秘书丞、御史中丞、右谏议大夫、宣州知州、鄂州知州、涪州别驾、宣议郎监鄂州、奉议郎兼宁国军判官、朝奉郎兼舒州知州、吏部员外郎、太平州知州等职。
1131年,被宋高宗追赠为“龙图阁学士”。被宋理宗追赠为太师。
1265年,被宋度宗追赠谥号“文节”。
黄庭坚著作有《豫章黄先生文集》《山谷琴趣外篇》(《山谷词》)。 黄庭坚“涤亲溺器”的感人孝行,被载入中国古代二十四孝,成为中华儿女的典范而世代传颂。
